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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
    
     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避免在特定情形下受害人因举证不能而使权利得不到救济。在审理委托理财案件中,在归责原则方面,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应当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一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主体,因为受托人和监管人处于信息优势地位,故举证责任倒置的主体应当是:委托理财合同或者委托监管合同中的受托人、监管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
      
     二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对象,因为过错推定原则主要是针对过错的认定问题,且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以因果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故举证责任倒置的对象应当包括过错和因果关系两个事实要件。
      
     三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受托人应当对其进行资产管理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其过错与委托资产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泵承担举证责任。监管人应当对其在监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其过错与委托资产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王克曼,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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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可以要求买方按现价付款吗?
      逾期付款期间,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物价上涨后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的,可以要求买方...


·小区物业未做好卫生能拒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小区物业出现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了小区...


·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法...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对方违约时能要求既支付违约金又双倍返还定金吗?
      违约金具体金额的确定方法: 1、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需要提醒是,如果实际损失高于约定好的违约金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法院申请调高。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的,可以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可预见利益来计算。具体的损失赔偿金额计算有困难...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 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


·强制履行的有效要件
      构成强制履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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