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相信您都知道,对于出现的交通事故纠纷,交管部门是会相应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具体流程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整理后,与您一起分享。

一、复核申请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申请复核程序

1、申请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当事人本人申请复核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复核申请书1份;

(二)当事人提出委托,由被委托人代理申请复核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若当事人提出委托,由律师代理申请复核,还需提交律师委托函原件和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三、复核结论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终止复核。

(二)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应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应的流程,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在此,提醒您,如果当事人有一方提起诉讼,而法院确认受理后,那么复核将会终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达州车祸法律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
      若开发商在约定的交房时间没有交房的话,则就有可能对购房者构成违约,即延期交房的违约。通常开发商有违约行为的时候,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进行退房的。那么现实中,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 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想解除...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房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一个好的住所不仅能够使人心情舒适还会给人增强很大的安全感。但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会查看出售方是否有土地使用证,而买房时对方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房时没有土地使用证能交易吗?...


·赠与现金要交什么税
      个人所得税。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一个处罚,这和我们醉酒驾驶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不一样的,毕竟交通事故发生并不是当事人所追求你想要看到的一种结果。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夫妻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因此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但有一个是离婚案件都需要支付的,那就是案件的诉讼费,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案件受理费。那通常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诉讼费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一、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营运车辆出交通事故是按照的实际损失赔付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赔偿丧葬费,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不足以弥补社保赔偿的,社保才可以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不可以领取双份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中,交通事故是主要因素之一。当孩子遭遇交通事故时,家长会同肇事方协商赔偿金额,这时对赔偿标准有一定了解非常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使自身的权益得到维护。那么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