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
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在美国经典判例中,公司人格否认被具体描述为"作为一般规则,在没有相反的充分理由出现时,公司被视为一个法律实体(即独立的法人),而当法律实体的概念被用于妨害公共利益,使违法行为合法化,保护欺诈或为犯罪行为辩护时,法律将视公司为多数人的联合"。
1、根据上述表述我们可以对公司人格否认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公司人格否认仅是一种特殊规则,在公司法人制度中,公司人格独立被作为一种一般规则,是帝王原则,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弥补,我们不能因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而否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相当含糊,正如表述中所说,它适用于法律实体的概念用于妨害公共利益,是违法行为合法化,保护欺诈或为犯罪行为辩护时,这一陈述极具随意性和抽象性,使人难于把握。而美国法官又进一步总结道:"整个问题(刺破公司面纱)仍在隐喻的迷雾之中,而恰当的标准只能是'诚实和正义'。"
2、公司被否认人格的后果是视公司为多数人之联合。各股东在公司人格被否认之后,再也不能以公司独立的人格对抗善意债权人,股东的责任也应由有限责任转为无限责任。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表现
1、公司空壳化
即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徒有其表而无法实行本来之宗旨。导致公司空壳化的行为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其一,对公司有控制权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足以造成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判断自己的交易伙伴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其二,股东采取特定公司结构的惟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而无其他特别利益。
2、公司资产不足
这里的"资产不足"不是指公司注册资产低于法定限额,而是指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其所经营的事业的性质及隐含的风险相比而明显不足。公司资产是否充分不仅取决于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而且取决于公司所营事业的性质,因此,确定公司资产的绝对数量是否充分是基于交易安全的需要,而非法律上的标准。可以说公司最低资本额和注册资本在这个问题上作用不大。一般来说,公司只有使负债与股本保持合理的比例,才能保证自己的信用和经济往来的安全,不致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公司资产不足即负债与股本的比例失衡,就存在股东通过公司将商业风险转移给无辜大众的嫌疑。
3、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虽然股东也有损失,但从其他方面获得的利益往往超过其作为股东所受到的损失。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指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受损的事实及其与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公司人格独立--有限责任制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宗旨都在于将商业风险合理地分配于股东与其他当事人之间,其间规则的设置乃是股东利益与其他利益衡平的结果。
股东若合理地维护了公司独立性,就理所当然地享有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如果股东行为有悖于公司人格独立性原则时,若没有造成公司外部关系人的利益损失,也不应主张否认公司人格,因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外部关系人的利益。只有公司外部关系人利益因此受到损害,才应当否认公司人格,对公司外部关系予以必要的救济。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简单的来说就是为了阻止了滥用权力的行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和公共的利益不受侵害。滥用权力其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法律的约束和惩罚。公司人格否认的表现主要是公司空壳,公司缺少有主导地位的人,导致股东占据了公司的控制地位,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
      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 一、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


·公司被收购会炒掉财务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财务的,财务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
      企业融资协议范本有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是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各环节达到供求平衡的一种吸收资金的手段,企业融资主要分为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吸收一定资金用来运转资金,获取收益。企业融资需要签订协议,下文详细说明了企业融资协议范本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融...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公司成立 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经营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二、公司成立的要件 (一)实质要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手续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出资方式中最普遍也是最简易的一种就是货币出资,在被出资的企业的银行入账款中,也应该表面是哪个股东或是哪个企业进行的出资以及出资的金额和时间,这很多都是会通过会计事务所进行的,那么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怎样的呢?由我们给您普及相关知识。 一、定义 现金出资又称...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中小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因此,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要向银行提交一份融资申请书,讲些融资的相关事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中...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法律法规有哪些 担保公司是指那些为专门为公民向银行借款时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为公民作担保时,担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我国制定了专门法律来约束担保公司的行为,就目前来看有《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法人代表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股东资金,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那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都纷纷改制,以适应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为了规范企业改制的行为,使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相关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制定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各类企业在制定改革方案时,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 一、关于存量资产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