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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首的处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是规定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犯罪的单位本身。由于单位具有非人身性的特点,因此对单位本身只规定了罚金刑一种刑罚。对自首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量刑原则,同样,在单位成立自首时也实行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表现为减少对犯罪单位罚金的数额。

由于单位犯罪区别于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具体是由单位决策机构(者)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而不是单位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正是单位犯罪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具有整体性,即单位刑事责任是单位整体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单位内部全体成员的刑事责任。因此,根据罪行相适应原则,单位自首也会产生整体性的法律后果,其自首效力将及于犯罪单位整体以及单位内部所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二者均适用自首从宽处罚原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是绝对不确定的单位罚金制,在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可量化性操作。单位自首成立时,对单位的从宽处罚意味着罚金数额的减少,但因没有起点罚金的具体数额或范围作参照,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体现自首量刑的“从轻”或“减轻”。因此,笔者建议,在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之后,增加第三款“犯罪单位自首的,对于犯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同时,对刑法分则涉及的单位犯罪应尽量采用比例罚金制或确定罚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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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理解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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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客观事实。多数情况下,它们对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但是个别情况下,刑法将一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手段规定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这种情况下对是否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构成要件的时间,指刑法规定的某...


·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


·什么是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特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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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怎么赔偿 ?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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