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私募基金公司,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7、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注:各地区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条件
申请登记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业协会予以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的登记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制度。法律条文如下: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通过的我们介绍,我们知道私募积极发展上处于初级阶段,有很多不成熟之处。为了规范私募基金的发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也十分严格,对于公司资本、风控管理能力以及专业素质都有要求和限制。并且在注册成立私募基金公司后,还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的。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会遇到转让或者法人变更的情况。当我们公司法人变更后,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合并,分立以及公司法人变更的结果。那么在公司法人变更后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本站我们...


·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就是国家所有的企业,相比于其他私有企业对待改革变制的热情态度,国企显得很谨慎,通常都是通过大量的分析实例来证明出改制的利弊后国企才会大胆地大刀阔斧地动手改制。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几种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通常也都是这个模式。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制形式主要有股...


·公司法人的最大年龄有限制吗?
      公司法人的最大年龄有限制吗?公司法人的最大年龄在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
      公司股东退股后还分红吗?只要有股份就可以分红,没有公司的任何股份的话就不能分红。现代企业的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有股份,可以享受分红;参与经营,可以拿薪酬。退出经营,薪酬没有了,但只要还有股,就可以继续分红。退股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一、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个人是可以开公司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两点法定要求是: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且由股东一次性缴纳。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一...


·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吗
      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吗显而易见,主题是“保险公司”,事件就是诉讼。那我们就拿最多的交通事故案例来分析一下,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诉讼费?其实对于这类问题,人们所持的态度各有不一,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引起的法律问题,各地的法院对诉讼费到底归保险工资负责还是归被保险...


·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职员在失业之后,就没有了收入来源,若职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代其缴纳了社保,那么不仅在此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年老后,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就实际情况而言,企业单位一般会给职员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一、公司法人怎么买社保吗? 公司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1、先在企业的所...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被判处渎职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从事市场交易和企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对于新三板说法并不陌生。新三板由于具有挂牌门槛低、费用少以及效率高的优势,很受企业青睐。新三板不仅能增加企业品牌效应,同时也能够为企业的融资带来更便捷的途径。那么新三板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呢? 一、定向增发 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在股...


·台州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台州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一、台州公司注册流程 (一)台州公司注册所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一般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监理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