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一、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5)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的时效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λ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λδ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λ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λ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另一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职工发生工伤的,多数情况下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当然此时劳动行政部门需要根据提供的材料,对职工的伤害情况作出认定,要是属于工伤范畴的,那么在经过了工伤鉴定之后,最终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是怎样的
      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是怎样的 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国对于这类纠纷的案件的解决,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个人的基本权益很容易再到侵犯。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应谨慎小心。那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新员工...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
      一、职工被单位调岗可以降薪吗1、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员工的职位、岗位属于工作内容,应当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现实中一些单位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职位、岗位不作明确的约定。即使某员工长期从事某项工作,也不能认定双方已约定了工作内容。因为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劳动合同,即并认可双...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以下举两个例子,方便看官理解。首先,例如:周某去A公司挂职实习,然后A公司就给周某安排工作。工作内容是到B公司工作,工作期限是6个月左右,工作期限是详细说明,就说直到另有通知为止...


·晚上加班失踪算不算工伤?
      晚上加班失踪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一、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三金应该是属于彩礼范围之内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


·欠薪农民工上劳动局受理时间是多长?
      欠薪农民工上劳动局受理时间是多长?1、拖欠工资到劳动局投诉,一般要求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的。立案到结案是不超过60日,案件复杂的可以延期30日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