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车险先行赔付是有些保险公司车险行业较为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执行已经有十多年时间,很多人对车险先行赔付条件不是很熟悉,即便是符合条件的车主也没有使用其条款,车险先行赔付其实是一项比较好的政策,对缓解车主经济压力,尽快拿到车险维修费用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一、涉事金额有严格限制
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必须要是涉事金额不超过两千元。超过两千元以上的事故,则必须要等到事故鉴定和责任划定以后,在进行按程序赔付,这是车险先行赔付的首先必要前提,也是您必须要掌握这一基本原则,这也是主要为了方便广大的小事故车主,这样发生小擦挂之类的事故,就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先行赔付,简单快捷,不至于让车主为了几百元而苦等多日,让保险的赔付更加人性化。
第二、维修支付已真实发生
这也是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又一个必要条件,如果是车主直接还没有指出任何费用,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车险先行赔付,那么也是将不会得到支持的,而且这种已经发生的维修金额必须要在保险公司制定的维修店使用,这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一个基本原则,只要把握好了这个原则,车险先行赔付这个事情也就是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了,这个情况也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第三、严格控制预付比例
对于车险先行赔付,保险公司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控制的,一般来说较为普遍的情况都是会先给予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赔偿,最多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剩余部分则会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规定进行审核核实以后,进行赔付。而且这一赔付标准,还是必须要满足上述两项基本原则和条件以后,才可以进行赔付,对于这一原则相关法律法规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车主朋友在车险先行赔付的时候,也要充分理解。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概括说来有3个条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付的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发生车辆维修行为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4S维修店,在满足以上两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预支你30%的赔偿费最多不超过50%,经后续调查后支付剩余部分。所以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车主在发生意外后预估需赔付价格符合条件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再走其他程序。



·在马路上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2)车行道宽度...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不赔偿怎么办?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处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实践中的误工时间一般是住院期间加司法...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单位不给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


·一、交通事故复核期间起诉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复核期间起诉可以吗?交通事故复核期间起诉是可以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
      开车玩手机的处罚是什么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会处对应的处罚,避免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工伤残疾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会进行伤残评定,国家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里规定了伤残程度不同的标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内容将会为您详细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 为正确审...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决定。在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议在疫情防控期内,湖北地区可以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而后,浙江省内提出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