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一、地下钱庄的含义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附某种合法或被公众认知的身份,利用或间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秘密经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办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非法金融组织或个人,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更简单来说,地下钱庄其实质就是非法银行,证券类的组织。
二、地下钱庄的优势
相比国有金融组织, 一是具有搜集客户信息的积极性。国有金融组织用来支持民营经济的贷款,是被作为任务来强制执行的,其积极性可想而知。而且,中小企业信息相对分散,风险不容易控制,单笔贷款金额又小,如果把钱贷给大企业,一笔交易的金额可能是几个中小企业加起来都达不到的。你说国有银行更愿意把钱贷给谁呢?“地下钱庄”却是要依靠客户吃饭的,必然有激励主动寻找客户。二是搜寻信息的费用比较低。“地下钱庄”由于非法性质,交易无法大范围的扩展,这正好减少了其获得客户信息的成本。
三、地下钱庄的特点
1.借贷资金的高利性。由于“地下钱庄”吸收的存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再加上部分经营钱庄的当事人牟取暴利的动机驱使,多数“地下钱庄”出借资金的利率均高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最高的甚至达到月息30%。有的实行利滚利、息生息。
2.借贷方式的隐蔽性。“地下钱庄”的借贷方式十分隐蔽,无论是存入还是贷出,均只写借条。利息计算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将借期内的利息一并计入本金,借条的金额是本利合计的总额;二是借贷利息在付款时即已扣除,借条仍写原借款数额,出借方只支付扣除利息后的款项。“地下钱庄”采用这些隐蔽的活动方式,往往使有关部门难以发现,查处也缺乏有力证据。
3.借债行为的暴力性。“地下钱庄”由于其借贷资金的高利率和经营的非法性,必然带来其借贷资金的高风险。为了确保其资金的安全,不少钱庄都有一支专门的追债队伍,其追债人员一般都是横行当地的霸道者,有的甚至是当地黑恶势力成员。一旦发生债务拖欠和纠纷,追债人员即实行暴力追债,往往酿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借款人向地下钱庄贷款,贷款利息较高,借款人贷款以后,所还金额远远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简单来说,地下钱庄的贷款跟高利贷几乎是同等概念。一旦借款人没有按时归还款项或是处于换不清贷款的情况下,其催款时会使用黑社会的人员,会对借款人造成人身伤害。
综上所述, “地下钱庄”的出现具有必然性,而对于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这个问题,我们觉得虽然它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但是其风险也是我们所不能预见的. 所以借款人除了向银行申请贷款之外,还可以考虑向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而我们也希望政府能逐渐使“地下钱庄”往合理化、规范化、阳光化的趋势发展.



·信用卡诈骗在户籍所在地可否立案,司法条例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在户籍所在地可否立案,司法条例是什么信用卡能够让我们透支使用,但是使用信用卡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收益能力来进行,因为一旦我们使用的信用卡超出了自己的还款能力,那么慢慢的就会演变成信用卡诈骗的问题,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当然也有人会通过信用卡进行诈骗,那信用卡诈骗在户籍所...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土地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当债务人的权益应债权人没有能力支付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土地最为债务人的财产,也是可以进行拍卖的,在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等。虽说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都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在我国取得建设用地主...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经营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照农业承包合同,以承包方式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而由本村集体经...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 为了保障征地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制定出符合各地区的补偿标准。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各地的补偿标准应该每隔两三年修改一次,没有修改的不予征地。由...


·河南省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房屋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建成区(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建成区区域内)、刘寨街道办事处(兴隆铺村、张砦村、刘砦村、小杜庄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王砦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柿园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闫垌村、后河卢村)、秦岭路办事处(南陈伍...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
      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当今社会为了进一步使农民提高土地收益比例,加快其脱贫步伐。农民土地入股可以让土地体现和分享增值效益。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土地投资入股有何风险呢?下面网的我们为您简单分析讲解一下。一、收益风险目前,多数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向入股农户承诺保底分红数额,一方面...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土地所有权包含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之中就包含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在集体土地所有中绝大多数比例。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


·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