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这也就限制了农民的使用范围。如果农民想要使用土地,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对此,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农民想要申请个体工商户,那么究竟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营业执照的,但是还要到村委会盖上章才可以。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注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四)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五)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六)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七)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账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需要经过村委会盖章才可以。营业执照的办理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以及证件,到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办理等等,具体的详细流程,您可以参照我们的介绍,进行办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 1、拟订收回方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修路征地补偿的标准各省市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以江西为例,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年度的相关内容。 一、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调整、人事变动。如果因为重组需要扩建厂房的,企业还要拿到一片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是企业拿地的主要方式。那么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夫妻要是选择分居离婚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的时间。那么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多长时间算两地分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1、从提出离婚的...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在广州买房条件是什么? 1、满足广州当地的购房资格。比如要有当地的2-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行。有资格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等等; 2、贷款的话,还需提供广州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工资流水等等。 3、广州各地...


·租地合同到期后合同还生效吗?
      租地合同到期后合同还生效吗?《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地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一、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 ,依据销售不动产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土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按照转让价格与购置价格缴纳5%营业税,按照产权证书上金额缴纳0.5%印花税,按照成交价格缴纳3%-5%的契税。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