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多数情况下的交通事故都是基于车撞人,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车撞狗的情况,此时也算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因此在实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划分。那么您知道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车撞狗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根据我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宠物狗是一种财产,事故发生后,交警接报后应出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但事实上,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也会遇到法律上的尴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而狗并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的主体,那么应该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我们确实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为此,也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对此类事故不予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事故双方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如果交警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责任,如果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我认为可以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根据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划分责任分配比例。另外,对于宠物的死亡的损失,一般应以市场评估价为准,而不能以该宠物在购买是的价格为准。为此,如果欲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一般应先找有资质的评估部门对宠物进行评估。二、侵害著作人身权的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1、停止损害。如果侵害著作人身权的行为仍然在延续,则应承担停止损害的责任。例如,把合作作品当成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的侵权人.应停止以独创作品名义继续发表的行为。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受害人名誉降低的,应承担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例如,非法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侵权人.应负责销毁那些经过篡改后的作品,并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3、赔礼道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往往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上的不快甚至痛苦。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有利于受害人恢复愉快的精神。同时通过教育侵权人.使其认识错误而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还有利于侵权人和受害人恢复和睦的关系。4、赔偿损失。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使他人拍神遭受痛苦的,侵权人还可能要承担适神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害行为还给受害人造成了其它间接的财产损权人还要赔偿这部分财产损失。虽然不是侵害了他人的人身,但此时也是对狗主人的财产权构成了侵权,因此需要对事故实际作出处理才行。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内容,由撞狗的一方和狗主人实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撞狗的一方需要根据认定的事故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事怎样的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随处可见过往的车辆,经常会看见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通知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验,由交警来确认双方的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在北京市区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一定很关心,现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社保的区别有哪些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买社保,那么也是可以的,只是在缴纳的比例上会有一些不同。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在用人单位...


·醉酒驾驶吊销又开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酒后驾车不仅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像醉驾的话,当事人的驾照会被吊销,并且在五年内不得开车。可是有的人心存侥幸心理,还没有等五年届满,就开车上路。那么,醉酒驾驶吊销又开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告诉您。 一、醉酒驾驶吊销又开...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事故中原单位没交齐工伤保险怎么办?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属于五险中的一种,五险是国家强制要求单位为员工缴纳的,所以说工伤保险也是强制性的,而且工伤保险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不一样,它是完全由单位来缴纳的,不需要个人出钱。如果单位没...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
      一、司机醉驾撞车处罚主要是什么?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


·车主如果没有违反法律
      车主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就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有过规定:如果你偷了机动车,并且发生了事故,对别人造成了损失,那么你要赔偿并且承担责任,而车主不用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也说了,非法获得的机动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那么责任全是非法获得机动车的人的。未成年人监...


·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涉及到赔偿的,但是各地出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上海,地区不同赔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深圳市交通事故赔...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
      酒后驾车已经被法律严厉规定处罚了,司机应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习惯,因为一旦喝酒上车,很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醉酒情况下。如果醉驾被处罚后,是会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取回,那么五年后再考时醉驾影响考b证么?接下来我们谈谈这个问题。 一、醉驾后可以重新考B证吗 醉...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无法获得所有应得的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有不少,其中很多都是因为肇事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导致的。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可以帮助受害人更有效地获得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呢?下文是我们为您做的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从道路交通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