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儿童的年龄大小以及事故责任书确定大概的赔偿金,再通过具体的赔偿费用去计算,有计算期限以及计算公式和标准,若是造成了残疾或者使之丧失了劳动能力,则即日起根据其伤残等级具体计算赔偿的金额,遇到这种事一定要追究到底,坚决维权!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此时购房者自然也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然而实践中,有的购房者此时却想要退房,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一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就可以要求退房的,那究竟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延期交房多...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


·异地买车本地上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异地买车本地上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异地买车本地上牌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合格证原件、发票三联(包含发票联、报税联、登记注册联)、交强险副本、随车照片和大架号。车主需要准备合格证正本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正本(一共三联)、车主身份证、保险单。市民异地购车后,凭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等相关...


·汽车销售商可否就签了试驾协议主张免责?
      试驾协议的格式条款违背法律规定,不能直接免责。汽车销售商作为车辆所有者以及试驾服务提供者,且该试驾服务是针对多数不特定的司乘客户,发生交通事故风险相对较高,其应该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即便是因为驾驶者(无论是汽车销售商工作人员还是购车客户)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汽车销售商的民事责任...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一、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一)抵押的相关介绍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二)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首先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对方给予发票,毕竟有了发票就可以报销,如果对方坚决不给付发票的话,那么关于赔偿问题也就达不成一致,此事是可以等待对方起诉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会介入之后,再要求对方给予发票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人伤对方...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
      驾车肇事不逃逸怎么处理?(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原因 今年春运前,火车票预售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即通过互联网12306网站、电话订票、12306手机客户端,订票的预售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通过车站售票窗口、火车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购票的预售期则由原来的58天改为2...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判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市政府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在事故中造成人员损伤或者死亡,都要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标准,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