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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如何应对借款人转移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出借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借款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出借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出借人的权益。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借款人能想出各种逃债的办法,我们也能找到相应的讨债方案。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讨债,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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