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一、收集好证据要怎么追讨欠债
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
(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二)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二、债权能否可以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一)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样在无因管理人和由于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间便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无因管理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由此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无因管理受益人偿还管理或服务所花费的费用。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依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受损失人死亡,其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因该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取得的不当得利。
(二)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甲损坏了乙所有的机器,乙死亡后其继承人丙有权继续行使该侵权产生的债权,向甲索要赔偿金。因侵犯人身权而产生的债权可否继承,法无明文规定,近来法律界多主张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未表示要求赔偿,也未表示不要求赔偿而死亡,视为要求赔偿,因而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赔偿请求权。如受害人生前已明确表示要求赔偿,则其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请求权请求侵害人赔偿。
若产生了债务纠纷的话,债权人在处理的过程中要先收集好证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有利的判决。当然,在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的处理方式不同。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是多少?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是指由于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贷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一般标准是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30%-50%的罚息,具体算法还要看每个逾期情况来定,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借钱不还如何定性为诈骗
      看借款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即可认定为诈骗罪。如借款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企业经常会遇到拖欠货款的问题,拖欠货款带来的麻烦很多,但是有的合作伙伴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这样的问题和麻烦将会很多,但是如果遇到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找到一个合理的处理办法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将作详细介绍。一、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男女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同样也是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离婚后,对这些债务就需要做出处理。那么针对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的夫妻该如何偿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


·假资料贷款还款算诈骗吗
      一般来说是不构成的如果可以把贷款按时归还,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那么是不构成犯罪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的贷款无力偿还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骗取贷款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可以进行放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放弃继...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夫妻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应用在我国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不能仅仅想着要平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同样的,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完全是可以直接到法院当中,以对方的名义进行诉讼,对方是属于完全民事诉讼能力人,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在借款合同当中一般是只有两方当事人的,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同,那么实际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不同。究竟借款合同当事人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现在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久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