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征地补偿标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最新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范围:上栗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189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189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8069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663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379元/亩。  二类范围:金山镇、桐木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494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49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130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172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8098元/亩。  三类范围:赤山镇、彭高镇、福田镇、杨岐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16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160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67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56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632元/亩。  四类范围:长平乡、鸡冠山乡、东源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619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19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248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667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238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无效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适用程序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坚持以下规则:特别程序有规定的,依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特别程序没有规定的,依普通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在程序上有以下几...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也可...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征地拆迁按户口赔偿 一、补偿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
      土地出让税费怎么缴纳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土地是近几年来比较热门的一种资源,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所以针对土地出让,也是要上缴税费的。那么土地出让税费是怎么回事?应该如何缴纳呢?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土地出让税费 土地出让应...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娄底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补偿标准 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


·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如今房价地价高的离谱,很多人花费所有积蓄购买房屋,或者每个月都在还房款,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更是一个问题。我们知道所有土地时国有,因此很多人在担心关于土地使用的年限,害怕到期后自己的房子会被收回,那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设一些回迁房,用于小区居民的安置。有些回迁房和商品房一样,具备产权证,也是可以买卖的。作为回迁的居民,在收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那么,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不能强制征收,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家里的土地算婚前财产吗?1、离婚家里的土地如果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