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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我们不仅要收集证据,还要掌握一些技巧。那么,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收集起诉离婚的技巧是什么

在离婚诉讼中,不仅要解决男女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能否准予离婚的问题,双方生育子女的,还要解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收集技巧为: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如果没有证据,很有可能离不成婚,或是在分割财产方面吃亏,甚至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判给另一方。而在收集离婚证据的时候,当事人也不得不注意其中的一些技巧性的内容。至于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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