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违法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企业不交社保违法吗企业中工作企业不给于缴纳社保的话是违法的,一般企业会强制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缴纳社会保险不仅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是不允许的。实践中不管是签到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即只要公司未缴纳社保费,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缴纳的,对于日后的生活来说,社保能够提供生活上的保障,所以对此我们需要有明确的认知,而且企业不缴纳社保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关于企业不交社保违法吗的问题,肯定是属于违法的,如果被社保局查到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交通肇事中致重度颅脑损伤怎么赔偿?
      交通肇事中致重度颅脑损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


·高空坠物砸坏小车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砸坏小车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二、高空坠物带来的危害:(一)卫生保洁难度:业户将垃圾果皮等...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安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


·房屋买卖需要交哪些税,由谁交
      房屋买卖需要交哪些税,由谁交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营业...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


·一、简易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一、简易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范本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就_年_月_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1、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在_人民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2、...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都在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都应该首先及时的报案,然后等待交警进行责任划分最后进行赔偿,那么要是车主没有报案不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呢?相信很多人对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是什么?
      汽车的日益增多,给交通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受害人如何解决纠纷,法律规定赔偿范围的标谁和要求是什么,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具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范围,请看下文详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有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


·在我国划痕险要不要修车发票?
      在生活当中相信很多车主都有过自己的车子被别人给划花了的这种经验,其实这也是我们在驾驶车辆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事情。有的时候可能自己不小心就会用钥匙,其他尖锐物器给刮花了的,只不过如果有车辆划痕险的话整体情况会不一样一些。但是有些人在报划痕险的时候考虑的问题是在我国划痕险要不...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