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满两年辞职劳动法怎么处理没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都越来越关注就业的问题,无论是刚毕业还是在社会上已经很久的人来说,工作都是必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那么入职满两年辞职劳动法如何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我们来了解下。

一、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法依据: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根据规定来看,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是单位违法,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也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相关的社保,如果公司侵犯了员工的权益,员工可以进行仲裁,仲裁不行可以诉讼。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
      手指9级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会赔偿多少就要看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多少来进行合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二,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如今,很多劳动者从事高危工作或者对身体有潜在危害的工作或者工作环境里工作。当发现自己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时,其实我们需要先跟跟所在工作单位领导协商解决,倘若协商无果,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鉴定,要求赔偿。那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是我们整理...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对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很多人也是混淆不清的,所谓的要式合同就是由具备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就是不存在具体形式的合同,那么施...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二、关于仲裁费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


·男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现今我国单亲家庭逐渐增多,在这些家庭中,大部分都是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负责任的父亲会每月按时提供抚养费,不负责任的父亲可能置之不理,这时候就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还有一类人,想承担责任却没有这个能力。没错,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题目是男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一、 抚养费...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超过了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了,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法律中规定...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话会造成严重的事故。比如说经常看到一些大桥发生坍塌,都是因为当初在建造工程时候质量不过关,而我国的工程质量事故,它是分等级来进行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根据工...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同法》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一)主体平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二)合同自由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不认定工伤情形有哪几种
      不认定工伤情形有哪几种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在生活当中从事和建筑行业有关的工作人员肯定都知道,自己修建的工程在完工以后,都会有着专业的质量检验单位对整个工程质量的问题进行评定。既然有检查,那么肯定有相应的检查结果,建筑工程质量也是如此。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