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吸和集资诈骗还钱还会被判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非吸也就是我们平时所听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它与集资诈骗一样都属于经济犯罪,如果被抓获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现实中,有些犯罪人员在被抓获之后会将所有的资金退还给受害人,以期求得受害人的谅解和法律的从轻处理。那非吸和集资诈骗还钱还会被判刑吗?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非吸和集资诈骗还钱还会被判刑吗?
诈骗罪还了钱也可能会被判刑了,只是有一些减轻量刑的方法,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可能判刑也可能不会判刑的。(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二、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具体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数额是否巨大。非吸和集资诈骗都属于经济犯罪,在实践中应承担刑事责任。从两者的区别来看,集资诈骗罪无论是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造成的后果等情况来看,集资诈骗罪会比非吸更为严重一些,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的量刑标准不同的原因。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一、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


·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


·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寻衅滋事罪量刑8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撤诉的法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


·刑法故意伤害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里面提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要满足两个条件: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被判处...


·诈骗罪孩子还小能判缓刑吗
      孩子小不是逃脱刑事责任的理由,也不是从轻减轻的理由,该判刑还是要判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2.所犯罪行情节...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一、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开庭审理时间通常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实际上对于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