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运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如果向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呢?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范围与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交

(一)预交时间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预交币种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三)预交程序

1、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后,到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财政票据。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的介绍还是比较详细的,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会收取50到300的费用。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案件就要按照涉及到的财产缴纳了。离婚的诉讼案件还是有减免条件的。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双方协调支付,如果不能协商的话就由法院决定。


·性侵养女会怎么判刑
      性侵养女会怎么判刑 可按强奸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量刑如下: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


·离婚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证明规定是什么?
      离婚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证明规定是什么?离婚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证明规定是通过离婚的判决书或者是生效的其他法律文书来证明对方的财产。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对方不予履行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冻结对方的财产,迫使对方履行司法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


·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单单是领取离婚证书这么简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商议等问题。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


·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根据父亲财产多少定吗?
      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根据父亲财产多少定吗 答案是否定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一、夫妻婚后个人财产都有哪些?
      一、夫妻婚后个人财产都有哪些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1、抚养费的数额《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协议应当写明孩子抚养费,抚养费按照工资收入的20...


·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如今有不少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不过要注意的是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要求起诉离婚必须要聘请律师,当事人最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一般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怎样写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


·保险理财是夫妻共有财产么?
      保险理财是夫妻共有财产么?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拿的,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


·夫妻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有很多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家庭等等的原因要选择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呢,协议书的内容又包含了哪些呢,我们在这里给您提供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的特性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