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面积要怎么进行计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品房面积要怎么进行计算不同的房地产开发商实际修建的商品房面积不同,而购房者在挑选商品房的时候,也是会结合自身情况考虑购买多大面积的房产。由此,购房的过程中对商品房面积的计算就是比较重要的了,面积的多少关系着自己实际可以使用的大小。那到底商品房面积要怎么进行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面积要怎么进行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免责。其实主要是在向购房者交付的时候进行的,此时确定了商品房的面积之后,才能实际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有受到损害,同时也是方便日后对房产进行装修、利用。更多商品房面积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如何分割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住房,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终...


·合作建房合同范本是什么?
      合作建房合同范本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对于建房这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隐患,有的时候不能做到单方承担建房任务,就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合作建房。这其中涉及了很多复杂繁琐的时候,这时候一份合同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合作建房合同范本是什么?在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合作建房合同范本...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长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及 《 江苏省...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没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给开...


·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 1,继承手续需要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办理相应的销户,也就是人们常说把户籍注销了,手续办理了之后就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之后会用到这个证明,因此必须要开具,不然无法证明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能继承其遗产; 2,...


·没有遗嘱有两个儿子一套房子怎么继承
      没有遗嘱有两个儿子一套房子怎么继承 一、没有遗嘱有两个儿子一套房子怎么继承? 没有遗嘱有两个儿子的两个儿子可以均等的继承遗产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


·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进行房屋的租赁并不会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其中,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 父子房屋转让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 1、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继承房屋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