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程的合称,在其工程技术和生产活动中会涉及到许多水、土等基础类的建设计划。现在所说的土建工程一般涵盖交通、防洪、道路、房屋等工程项目。对大部分人来说可能对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知之甚少,那么下面和您一起来学习一篇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中介方):

身份证号: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承包建筑工程:乙方协助甲方取得位于项目的工程施工权。

二、居间任务:

乙方为上述项目,向甲方提供信息、推介服务,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开发单位直接洽谈,并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关系开展协调工作,以最终促成甲方与 开发商《 》签订该工程 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视为居间成功。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促成甲方与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时间:在乙方的促成下甲方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视为居间成功,甲方同时支付居间费 万元人民币,剩余的居间费用 。

3、付款方式:甲方须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甲方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上(乙方指定帐户为: 行 户名:),其他方式支付或没有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无效。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与 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 成员—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 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和 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居间(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 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 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如此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商任何人接触;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 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 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签名:

日期: 日期:

合同范文中对居间双方当事人、居间事项、居间任务、双方的责任和承诺等内容都做了详尽的说明,能够使您一目了然如何纂写一篇合乎规范的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编写合同中一定要切合实际情况,约定好违约责任,以免后期发生纠纷。


·农民工没有合同和欠条该怎么讨薪
      农民工没有合同和欠条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证据讨薪,比如工作证明,旧的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考勤表等。欠薪事实存在的,可以选择三种途径: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


·工伤认定下来离职可不可以?
      工伤认定下来离职可不可以? 可以辞职,鉴定等级与是否辞职无关。 工伤耳聋鉴定标准中工伤事故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进行判定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 承包方从建设单位那里承包相应的施工项目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会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当工程完工后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发放一份质量评定书,那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 一、工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规则 (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


·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劳动法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
      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谁付责任?农民工在工地施工死亡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


·公司经营困难辞退员工流程是什么?
      公司经营困难辞退员工流程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1、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还涉及了各家各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过硬的建设工程质量才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是什么?下面我将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是什么来为您进行详细解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不注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