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发行债券是很多公司用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由于公司债券比一般的债券的利率要高,因此很多人民都会选择购买公司债券。所以,发放债券能够最快的吸收到社会资金进行投资。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损失,就对发放债券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人民会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选择购买公司债券,公司为了能够解决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就会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解决。不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经济权益不受侵害,保证我国投资市场的稳定。就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境内主体资格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避免出现社会问题。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未打借条怎么办可以起诉吗?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打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预约转存...


·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
      在现代社会,如果需要向银行借款的话,那么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程序,担保程序在线的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抵押贷款,当然如果在还款之后是可以拿到相应的他项权证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一、抵押贷款还款后多久拿他项权证需要办理完结清手续,大概3个工...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投资或是开店时,通常都需要向他人借取资金,借取资金的时候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对于双方而言就是舅父泽恩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与它们相关的法律知识又有哪些呢?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 债权债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一、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没有写对方身份证号码,但能证明对方就是借款人的,并且有借贷事实关系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在生活当中,借钱后都要写一张欠条,以此表明借钱的时间和约定还款的时间。那么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多长时间就会过期,下面 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条多长时间过期的问题。一、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如果到...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一、借条万的大写是不是有必要的? 借条万的大写是有必要的,具体的书写规范如下所述。 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是什么?
      由于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建立法治社会的路上,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这时,就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那么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以下赔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赔...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倒闭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倒闭后可申请破产的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