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车险新条款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业车险新条款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
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
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2、多个险种保障范围拓宽
新版商业车险拓宽了保障范围,扩大了车损险和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无需另外花钱投保。与此同时,还解决了困惑消费者的所谓“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3、以往理赔记录影响更大
此次改革,强调了在形成实际费率的众多因素中的往年理赔记录对保费的影响,无赔款优待系数从原来的0.7~1.3调整为0.6~2,大多数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事故风险小的车主会享受更低的费率,也有少数出险频率高、风险大的车主保费有所上浮。体现少出事故、少缴钱,多出事故、多缴钱的原则。
二、新商业车险费率调整
据了解,自2015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2015车险新规定包括机动车按照实价进行投保,无责也可先行获赔,设置适当免赔额度等内容。相比现行的条款,2015车险新规定做了多项重大改变,此前在社会上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开车撞了自家人”不赔等问题,都有了解决方案。
2015车险费率改革后增加了四个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助渠道系数。车险费用的多少将用基本保费乘以这四个系数来计算。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最为重要,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发生赔款则该系数为0.6,连续两年没有发生赔款则为0.7,上年没有发生赔款则为0.85,新保或上年发生一次赔款系数为1.0,上年发生2次赔款系数为1.25,上年发生3次赔款系数增加为1.5,上年发生4次赔款系数为1.75,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系数则升至2.00。
而且多个险种保障范围拓宽,同时比以往理赔记录影响更大。商业车险,为了避免与车主发生纠纷,更好的满足您的需求,对商业车险的条款等事项都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使得商业车险理赔更加科学合理。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要受伤的话,那么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而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也需要注意避免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到底实践中能够造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一、交通事故死亡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一、交通事故死亡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可要求精神赔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一、交警一般怎样处理交通事故?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主要是: (一)接到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


·喝酒之后多久才能开车
      针对酒量一般人来说:1.喝一定量酒后:经常性饮酒的人,休息6小时左右在驾驶;不常饮酒的人,休息10小时以上在驾驶。2.喝醉酒后:经常性饮酒的人,休息10小时以上方在驾驶;不常饮酒的人,休息12个小时以上在驾驶。3.重度醉酒:谨记第二天不要开车。《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十分重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
      商品房交房有哪些法定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