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房屋的价格可以说是由市场调节之后定价的,此时需要结合房屋所在的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等进行确定。因此就会出现有的房屋价格高,而有的房屋价格低的情况,就容易造成房屋差价损失。那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具体的规定,可参照国内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确定如下认定原则:1、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4、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
二、如何避免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
1、签约前做好调查,明确欲购房屋的性质,避免合同因此无效或者履行不能。2、认真准备,细化合同条款,方便合同履行。3、特别注意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等条款,如明确“一房二卖”禁止性内容,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力求对卖房人的逐利心理产生震慑作用。4、发现违约后,及时采取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等限制措施,避免房屋在诉讼期间完成过户。5、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中介公司的责任,如确保网签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之前标的房屋是否曾经网签等情况的查询,协助买卖双方制定较为明确、细致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署后督促双方进行网上公示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等。现实中,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其实也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考虑,具体在确定的时候需要参考上述几个原则进行。而实践中为了避免造成自身损失,建议购房者实际看好了商品房之后就尽快的签订合同进行购买,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其实这就是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哪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
      农村房屋办理遗嘱公证到哪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


·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现在中介市场是非常火爆的,特别是房产中介。现在年轻人找中介租房是非常的多,有的中介会把押金给房东,有的中介则不会交给房东。那么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1、找到房东,和房东一起找中介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孩子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
      有的人想要通过贷款方式买房,那么就需要自己实际支付购房首付款,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但了解的贷款买房的首付比例可能不太一样,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


·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呢?我们为你做解答。 一、婚前买房是否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巢湖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叁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


·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
      深圳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攀升,所以当有了一定收入后,大众普遍都会考虑买房,购房政策也随之不断更变。今年,深圳又推行了新的购房政策,相信您都还不太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深圳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 加快落实“十三五”期...


·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动产的赠与很多人都比较清楚,基本上只要进行必要的公示便可以了,而对于房屋的赠与就不是简单的公示便可以直接宣告房产的所有权了。还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下面给您说说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样的,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什么...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