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与其他各种各样的证一样,土地使用权证十分重要。人们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但往往容易忽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有区别的。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释义是什么?

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1、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说是错误的,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只有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才有期限限制,70年产权指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4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是40年;

2、房地产商开发商品房都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5、购买期房时,如果土地使用权是70年,那么就是居住用地;如果是50年,一般是综合用地,如果是40年,一般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具体土地用途可以看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工业用地或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业主到时很可能办不下来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居住用地满70年自动续期,但应该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其他用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房屋所有权还是业主的,国家收回房屋,应该按照市场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6、购买期房时,如果是自己居住,建议购买土地使用权是70年的;如果投资,则另当别论。

7、实际情况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囤积一段时间,土地使用权到开发商开发完毕到业主收房自住实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所以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土地使用权的较高年限减去三至五年。

三、办理程序

1、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证与许多其他各种各样的证一样,都有其使用年限,它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们不仅需要知道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且应当知道他的使用年限。以便于,当它的使用年限即将过期时,能及时办理。另外,知道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也有利于我们处理办理转让或接受他人转让的问题。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须知
      土地股权转让协议须知经济学、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本来界限是十分清晰的。但虚拟资本的转让,往往意味着实体资产支配权的转移,从而使一些人对二者的界限模糊起来。比如,有人认为,在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时,其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也发生了转移,所以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陕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


·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合理确定征地拆迁有关费用标准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为3万元/亩。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地类的实际征地补偿价格,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青苗补...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算是我国土地中较为复杂一类了,很多人光听名字就一头雾水了。我们的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出了划拨土地转让流程的7个步骤,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一、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无论哪里,如果因为土地被占用,肯定会得到的,相应的征地补偿,那么徐州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徐州当地政府表示,根据徐州每户占用土地的类型,水田和旱田等项目的方式来进行赔偿。详情请看下文。 (一)征地补偿 1、 征...


·哈佳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哈佳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对于建设高铁而进行的征地是不是属于国家的道路方面的征地,其实不管是高铁还是省道、国道都是属于国家的道路工程,都是关乎人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部分,可以说如果因为建设高铁而进行了征地的话,同样可以按照标准得到补偿,那么哈...


·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一、对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农村危房改造和征地拆迁是不一样的,农村危房改造只是对危险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拆迁的行为,而征收拆迁只要在征收范围内的,无论什么房屋都要拆迁。 两者的区别: (一)、拆迁补助对象的不同 1、农村危房拆迁的补助对...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地热物业质保是几年
      一般情况下,地热铺设的质保期是2年。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使用情况为准。一、地暖保修期通常是解决入住开始如果是开发商做的地暖保修时限为二个采暖期。二、《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托付使用之日起计量。三、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时限与保修范围是:《物业管理条例》第三...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
      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流程方法土地是人民的根本所在,人民的一系列的活动以及经济都是来源如此,所以在针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认证对待不能马虎,而在土地使用证改名字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做到合法合理,这样法律才能保护好变更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一、办理程序 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