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维护工程建设的使用性能。

一、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以“穗福小学”工程为例:工程项目部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调度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挡案制。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在工地建立简报制度,将工程情况及时通报各方,并建立了总结制度,从而大大加强了现场施工管理,并赢得各方的一致好评。

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要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

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一选择即对生产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生产工人必须淘汰。二教育既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实行“三级教育”,进场前作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签证。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对各工种,各项目主要部位操作人员等也要实行岗前培训。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项目经理在指挥各项工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地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

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理顺公司的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产品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产品质量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提高产品的一次成活率。争创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穗福小学的施工中,特别强化“三宝、四口”的教育和防护工作,支持龙门架、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做法。组织义务的消防队并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目的就是要安全动员起来搞好安全生产。

在技术资料管理方面,设负责该项目的专人填写施工日记,把每天的施工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利工程前后的联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时进行并按类别整理,分别装入资料袋,为对竣工验收资料做到准、快、齐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建设工程的子工程相应的最低保修期限。例如,基础设施工程可以约定质保期,房屋防水工程为五年,供热供冷工程以及神管道电信管线工程等等为两年。我们提醒您,一定要科学管理,并且加强组织施工,努力的抓好工程质量的提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


·劳动者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劳动者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


·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一、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因为特殊工种也是有限制的,只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对违约责任与解决解决作出约定。那么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工伤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受伤
      工伤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受伤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最后企业根据鉴定出的级别赔付。而工伤鉴定是有着国家规定的一系列规范的,国家规范详细地规定出了工伤鉴定的价格,鉴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以及工伤鉴定的指定单位。今天我们就来了解劳动者在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弱电施工验收规范 主要的弱电规范有如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对于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大多数也都是所在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顶梁柱,如果由于工伤导致职工的工作收入和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可能对整个家庭都是个巨大的打击,因此,对工伤职工给予工伤赔偿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那么,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呢? 一、医疗...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我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的同时
      我国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的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是也要遵守相应的劳动法律。劳动者如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下面我们就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赔偿,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不小心受伤 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不小心受伤,而头部缝合算不算工伤? 需根据受伤的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从建筑工程构成和层级上面分,有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像主体建造工程、地基工程、绿化工程都属于分部工程,它们共同构成了单位工程。而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方的基本要求。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单位工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