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土地被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鱼塘属于农用地,因此适用农用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2、根据江苏省最新补偿安置标准,江苏省内的集体土地共分为四类,其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控制线分别为:土地补偿费:一类地24000元/亩,二类地21000元/亩,三类地18000元/亩,四类地1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一类地26000元/人,二类地23000元/人,三类地17000元/人,四类地14000元/人。

3、当然,鱼塘中的鱼也是要有补偿的,具体的标准根据具体的养殖鱼类等情况由当地政府规定。

4、由上可知,鱼塘征收的,既有对因鱼塘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同时也有对养殖鱼类的补偿。

二、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和使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在江苏省征地补偿条例中,规定了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级别发放。鱼塘属于附着物,农民除了拿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外,还可以拿到鱼塘中鱼类经济价值补偿,这是征地补偿款鱼塘应该包括的内容。征收部门会要求专业机构对鱼塘的经济价值做出评估,根据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性质常常有很多种,但是土地不可能永远只做一种用途,那么当企业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时候有什么办法,需要走哪些程序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土地使用权置换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我国的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在法律规定下个人或集体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现实情况下在城市买房时一般会以房产证作为重要的购买凭证,那么土地使用权无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取得途径是什么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方式目前基本不采用)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所以国家在征地的同时会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吉林...


·公司法对于注册地址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于注册地址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很多准备注册公司的人可能都为注册地址头疼,因为选择一个合适的地址不仅需要复合相关规定,还要有利于正常经营,这些都是要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的,所以必须要重视。那么,公司法对于注册地址的规定有哪些内容呢?带着问题,我们查阅资料后整理了以下内容。 公...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


·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
      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通常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农民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四荒地的承包合同,之后再对承包的四荒地进行开垦和种植。这种情况下,由于农民对于该被征收的荒...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出资之后依法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那么关于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首先如果以土地使用权来作为出资的标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该土地应该是国有土地,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没有设立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确权后,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的权利到底有多大? 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生产生活必须品,还能够转化成财产入市,能够帮农民额外获得一笔收入! 可是农村土地被征收的事情时有发生,除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