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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在法律上也有限制。



交付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



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给付的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价值的20%,因为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主张退还定金也有20%的限制



交付定金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同样的,超过20%部分的定金也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我们具体要区分以下情况:



1、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



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超过20%的定金,因为超过20%的定金法律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无权要这超过的部分;



2、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



交付定金一方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返还双倍的定金,但是要注意,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



定金该不该退,分具体情形:



1、如果是交付定金方自己原因的,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的,需要双倍泛返还定金。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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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


·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违约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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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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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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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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