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折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工伤的伤及部位也各有不同,无论受了怎样的工伤,经过工伤鉴定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包括常见的骨折也是如此,发生骨折工伤的想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制定部门做骨折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骨折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骨折工伤鉴定时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骨折工伤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这些手续都做完后,才能享受以下的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和待遇不能受到任何影响,由用人单位发放。

2、根据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你伤前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做基数,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这个由参保的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3、后续的工伤部位产生的治疗费用,由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将骨折工伤鉴定申请书和骨折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提交到指定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做骨折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出具骨折工伤鉴定认定书,凭借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以及伤残津贴等等,这些费用是单位和当地社保局来支付的。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哪里投诉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


·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单位或企业上班时,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劳动争执,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极其不利的。为了企业的安定团结,也为了维护工人的利益,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就是为了调解这种争执而存在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可以调节吗的问题进行详...


·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什么?
      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什么一个工厂在将自己厂未来一年或几年的建筑工程承包给专门的公司来负责时,往往需要双方签订具体的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从而证明两方之间的合作关系。那么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到底是什么?签订该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 一、工厂建筑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有很多人走在创业或工作的道路上,但是往往又因为不知道怎样正确与员工或是老板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而陷入麻烦,因为许多人不知道法律对确认劳动关系起诉书是如何标准的,所以甚至会走上违法的道路。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劳动关系起诉书的相关信息以及法律对于它的规...


·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现代社会,离婚的案件是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如果关于离婚的财产能够协商好的,就不用诉讼离婚,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在诉讼中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如果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会书面告知职员被辞退并赔偿一个月工资,大多数情形下 过失性辞退是没有补偿的,因为过失性辞退是由于职工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辞退结果,公司不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施行)第四百九十五条规...


·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庆市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被设备砸伤,构成工伤。如果单位没有帮助申报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诊断书及劳动合同和委托书等资料。那么,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一、重庆市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