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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是否具有优先地位?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受偿规则”秉持先到先得,谁先提起代位权诉讼,谁就可以直接接受相对人的履行,先实现债权;而担保物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不论行使权利的时间先后,都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代位权诉讼可以理解为实现债权的一种途径,除了这种途径之外,一些债权人可能会选择走直接起诉债务人再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债权的途径,在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同时,也可能会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与直接起诉债务人,这两种途径并不存在优先顺位问题,不能认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要优先于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受偿。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即使债权人已经提起代位权诉讼,其他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仍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的债权采取保全措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拿到生效判决的,可以执行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代位权诉讼胜诉,人民法院判决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与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平等对待,按照有关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确定各债权人的债券受偿问题。例如,债权人甲和债权人乙分别对债务人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债务人丙对丁享有100万元债权。债权人甲通过代为诉讼取得了对丁的胜诉判决,判决丁向甲履行100万元债务,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人乙直接起诉债务人丙,也取得了胜诉判决,现也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甲的债权不能因为胜诉判决是通过代位权诉讼取得的,就优先于乙的债权受清偿。甲、乙的债权在执行程序中平等对待,按照有关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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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在《物权法》之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动产合同的生效要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不区分物权变动与买卖合同。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中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


·合同诈骗罪能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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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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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一、解除合同需双方签字吗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字。但如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只需要一方告知即可。 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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