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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不少用人单位常会接到一些本不是公司实际员工的人的诉状,而且主要是在他们出现意外状况之后,他们会利用用人单位的一些问题,将责任推拖到用人单位头上,导致用人单位权利受损,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出具相应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答辩状”。在标题之下,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情况同。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二)正文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或上诉人上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3、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三)尾部 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 ——人民法院”。附项注明本答辩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最后在文书右下方答辩人署名,写明“答辩人——",并注明年月日可以不写。开庭就说劳动仲裁是合法合理的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法院驳回。 民事答辩状 (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 因 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_年_ 月_ 日从最基本的需要包含的信息便是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然还需要包括对起诉状(或上诉状)陈列的基本答辩内容,以及对相应的原告人在起诉书的提出的一些请求的辩驳等等,当然最后答辩人还需要提出自己的答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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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应该怎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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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多久之内作出
      受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积极申报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自己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当然此时法律规定的认定时效就要长一些,从事故发生之后开始计算为期一年。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作出认定结果,给当事人送达工伤认定书。究竟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可以作出?下文中我们为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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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应的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会获得一次性补助金,那关于赔偿,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我们来了...


·小时工要签合同吗,小时工是否签劳动合同?
      小时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钟点工,常被雇做一些打扫卫生、接送孩子等事情。这是一个时髦的工种,它既方便了工作太忙的雇佣者,也让有时间富裕的那部分人有了创收的途径。那么,您是否了解在合同法中关于小时工的一些规定呢?小时工需要签订合同吗?在签订合同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针对这些疑惑,我们...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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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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