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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合同的参考范文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不知您是否知道或者了解过停薪留职,停薪留职简单的说就停止工资的发放,保留职位不变,等待停薪留职的期限满以后就再重新到原来的岗位工作,但是停薪留职需要办理手续的,这里面就包括停薪留职合同,在合同中细化了停薪留职的具体情况,对于停薪留职期间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确保期满回来能够及时的进入工作岗位,但是具体的停薪留职是怎么回事,可以到本文了解一下。




一、停薪留职合同的参考范文

停薪留职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3〕61号“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

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企业过剩人员,准许部分职工停薪留职,自谋

职业,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劳动.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

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停薪留职期限: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

日止,共为____年.

二,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营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二,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

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

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三,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

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四,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粮食副食补贴等

待遇.

五,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元,每

月____日前缴纳.逾期六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

处理.

七,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

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八,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

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

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九,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

按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

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

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

部门,(如经公证,应交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二、应该如何办理停薪留职

(一)停薪留职的对象

停薪留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富余人员、企业的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以及其他职工要求到我省城乡创办、领办企业特别是到乡镇企业、贫困地区从事科技开发、承包、兴办开发性企业的,也可以停薪留职。

(二)停薪留手续的办理

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劳计字[1992]第161号)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工资待遇问题: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

2、劳保福利待遇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3、工龄计算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缴纳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不缴纳的不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的数额(含个人缴纳部分),不少于职工在停薪留职前月工资总额的25%,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龄时,由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4、工伤事故处理问题: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伤亡或发生伤亡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处理,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项费用由聘用单位负责。

职工停薪留职后自谋职业的。如发生正常或意外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因工处理。其抚恤费用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发给。

5、职工在停薪留职合同期满要求继续停薪留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向原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续订停薪留职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后又未办续订手续的,15天内不回原单位报到的,原单位可以除名。

6、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被司法机关送去劳动教养、被判刑的,原单位可以按辞退或开除处理。

停薪留职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利益,因此必须在停薪留职的合同中对于双方在此期间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确保不因停薪留职导致任何一方的利益不受损,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都能过得到保障,当然这一切都需要一份规范的合同来约束,因此,您很有必要起草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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