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随着现代人对婚姻态度越来越开放,各城市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双方最揪心的不过孩子的抚养。对于母亲来说,如果当时判决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母亲想要重新争夺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自己住在出租房里。这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没有影响呢。我们将为您整理在我国女方租房能争取抚养权吗的相关资料。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虽然我们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但现实情况并不尽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作为女方该如何做才能使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争取抚养权应该注意什么?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由上文可知,女方想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能够给孩子带来良好的生活条件,当然,如果孩子在十周岁以上,法官是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相信通过上面的资料您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离婚时,对于小于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判给母亲,大一点的,法院会判给相对来说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当然,具体的情况不一样,判决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母亲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来裁决。当然,作为母亲来讲,也希望可以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所以,如果真的有能力抚养孩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酌情判决。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一)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房产继承并不是必须公证,这是由于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


·商品房买卖网签和备案什么规定
      商品房买卖网签和备案什么规定?网签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其实就是指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实践中,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


·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房价自然也是许多人望不可即的高,有些在
      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房价自然也是许多人望不可即的高,有些在深圳打拼的人会选择租房,和买房一样租房也有许多规定的相关条例,这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也是为了保障业户的切身利益,下文介绍深圳宝安房屋出租的规定,其实也是深圳市所有区域的租房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 个人集资建房,是指以各人为单位,亲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其目的明确,合作的人员也相对固定,操作也很单纯。既没有向集资者支付一分钱的利息,也没有向不确定对象集资。总结起来说,就是所谓的自建自住,没有售卖环节。 二、国家允许个人集资建房吗? 1...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退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要是在其他情况下,买方要求退还定金的话,就需要根据当时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要退还定金。二、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达成...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方买卖合同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购房者,尤其是第一次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在看房、买房时一定不能着急,可以事先在网络上浏览一下关于买房的技巧、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个帮您更好的买房,避开一些陷阱。那么购房者,究竟应该如何购买商品房呢?换句话说,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详细...


·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中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书的行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为许多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项目间收费标准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在进行生产之前必定是要进行房屋的租赁,来维持自身的生产与经营有确定的场所。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应该要与出租人签订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此来保障在承租人与出租人出现违法行为时,维护合法一方的权益。那么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违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