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

煤矿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好的技术不仅是对产业收益的保障,更是对于劳动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保证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那么对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将带你来了解相关规定对于煤矿掘进面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

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及考核办法

一、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

1、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分小班验收、矿月度质量标准化验收及质量标准化日常抽查三种方式进行。

2、小班质量验收及班评估工作由安监处质量验收员与施工单位班工长在现场按照矿发考核验收标准进行统一验收。质量验收表及班评估表要妥善保存,建表存档,作为每月对区队工程质量考核的依据。

3、矿每月初的质量标准化验收同时作为采掘工作面上月工程结算依据。工程质量验收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和生产技术科填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矿劳资科根据工程质量验收等级结算工程款。

4、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掘进工作面竣工验收、移交管理规定

1、掘进工作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安监处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预验收。

2、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安监处、通风科、动力科、劳资科、施工单位及接受单位。

3、掘进巷道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执行说明》、《掘进作业规程》及矿相关生产管理规定。

4、巷道预验收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将问题汇总到安监处,由安监处根据验收结果下发巷道预验收报告,由各单位根据验收报告中的要求及标准限期整改,待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再次申请竣工移交验收。

5、巷道竣工移交验收参加单位同预验收,验收后若符合竣工移交条件,由生产技术科根据验收结果下发竣工验收移交报告,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预验收报告中未处理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巷道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将巷道施工期间的原始内业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并将《巷道锚杆拉拔力试验记录》、《巷道矿压观测记录》及《矿压分析报告》移交到生产技术科存档。

三、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1、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时,奖励该工程当月工程款的10%。

2、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为合格品时,不奖不罚。

3、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处理期间费用自负,结算时扣除该项目当月工程款的20%。

4、巷道竣工预验收后,各单位对存在问题不积极整改,延误移交工期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项问题罚款50~100元。

5、巷道竣工后,若巷道工程质量差,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上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

可以减少煤矿产业运行的风险系数,保障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说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还是要保证技术的进步,使得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这样才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好,也能够走得更加长远。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发生在双方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而制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有些工程不仅牵扯到企业的利润收益,还关系到一方经济的发展,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为了排除一些主观的影响因素,需要先了解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1、人员素质 ...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


·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处理是怎样的?
      正常来说劳动者申请离职是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方可离职,但是仍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劳动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离职,那么当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呢?接下来,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


·集体计件工资制加班怎么算?
      集体计件工资制加班怎么算?即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不能规避加班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在完...


·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者既然选择了和用人单位续约,那么就证明劳动者是愿意留在原来的单位的,相反,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续约用人单位是不得强迫劳动者续约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续约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吗?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样算
      退休人员工资即养老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
      辞退福利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辞退福利是属于工资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