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也即弱电工程,也是一种专业课程的名称,若通信工程的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会导致网络堵塞等。通信工程涉及物理电子、微电子以及其他的与计算机行业相关的领域,故而通信工程的质量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通信工程质量措施:

(一)工程质量目标承诺

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承诺:单位工程优良品率 100% ,合同工期履约率 100% 。

(二)质量保证体系

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各施工队、作业组设立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置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本标段的施工技术、质量问题,负责组织关键、疑难问题攻关。

2 、技质科负责日常施工的质量管理,工程报验及配合驻地监理进行各项活动。

3 、各施工队、作业组设兼职质检员,负责本施工队、班组内部施工自检,质量检查员及兼职质检员均由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4 、工地试验室的建设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在质检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5 、质量检查人员执行达标上岗制,不达标不准上岗。

(三)保证工程质量措施

对本工程,我公司将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施工保证、经济保证五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见质量保证体系图) ,并坚决做到“三全一高”,即建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全系统的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推行高标准质量管理,运行 ISO9000 族系列标准质量保证模式,对各质量要素进行全面控制,以推动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实现预定质量目标。

1 、思想保证

对全员实施全过程的形势教育、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和创优思想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使全员明确目标,牢固树立“质量在我心中,创优在我手中”的思想。

( 1 )教育全员要认清当前狠抓质量和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深刻理解质量、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明确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发展、质量就是企业实力的最好证明。

( 2 )对全员进行 TQC 教育,使全员了解 TQC 活动的基本知识,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为用户服务、用数据说话”的观念。

( 3 )对全员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现场会,抓样板、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 4 )思想教育要做到有面、有层次、有内容、有效果、有检查、有记录。

2、组织保证

( 1 )建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①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队队长、工班长参加的质量管理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置安全质量监察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施工质量检查,同时,队级设质检员,工班组各设一名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质量管理网络。

②搞好分工负责:在质量管理上,项目经理统管全盘,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工程结构和分类进行分工,实行领导干部分段、分片质量管理责任制。工程紧张阶段,领导进驻现场,跟班作业,指挥协调。

③明确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从项目部领导到每一个职工,根据各自岗位,按照整体创优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责任制,做到人人有目标、有责任。

( 2 )健全全系统的质量管理制度

①贯彻 ISO9000 族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办法,对施工质量管理中各项工作做明确规定,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②加强质量跟踪监督检查,对监查情况及时召开分析会,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坚持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队以上主要负责人、技术主管、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工程例会,通报施工情况,找出解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 3 )成立以总工牵头、生产技术科长为主管、全体技术人员及班组业务骨干参加的 QC 活动小组,积极开展 QC 活动。

3 、技术保证

( 1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实行技术人员承包责任制,逐级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确保技术工作的严密性与正确性。

( 2 )推行现代化的技术管理,运用统筹方法网络技术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搞好资源配置,努力降低成本,并严格按照网络计划实施,使整个工程随时处于受控状态。

( 3 )建立施工方案数据库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各种资料,分析整理,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实施动态管理。

( 4 )结合工程特点和质量目标,按照部颁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制定种类施工工艺和内控标准。

( 5 )严格设计要求,坚持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对重、难点工程下发《作业指导书》,搞好岗前培训,让所有职工都清楚各自施工项目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操作规定。

( 6 )重视测量工作,选派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的技术人员组成强干的队伍,装配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等先进的测量仪器,以便充分地保证测量精度。

测量时认真做好记录,所有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按工程项目分类装订成册,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隐蔽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作为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的附件,施工测量资料及竣工测量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

( 7 )选派精干的试验人员,装备精良的试验仪器,建立能满足各项试验要求的试验室,做好材料的试验签定和各种配比的设计选择,严格试验检测工作,外购材料必须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证)齐全,进场后须按规定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切实把好试验关。

( 8 )积极推广“四新”技术,采用先进检测手段,控制施工每个环节。

( 9 )认真贯彻标准,实行施工技术、测量、试验、计量全过程管理,做到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管理标准相统一。

4 、施工保证

( 1 )完善质量检测手段,用检测控制工序,让工序控制过程,靠过程控制整体。从施工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入手,全过程的跟踪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依数据说话。

( 2 )严格质量标准,实施标准化作业,做到全部工序有标准,有检查,并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运用到各项施工生产中去,切实保证标准化的作业质量。

( 3 )严格工序控制,施工中严格执行“五不施工”制度,即施工桩搞不清不施工、无技术交底不施工、无复测资料不施工、无质检工程师签证不施工、无监理批复不施工。

( 4 )严格执行“四检”制度:即工序自检、交工互检、项目部控检、监理检验,不经四检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 5 )严格质量验收。在日常检查或月份验工计价时,对存在个别缺点和不足的工程,限期改正。对不符内控标准,影响创优的工程,坚持推倒重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 、经济保证

落实经济责任制,使工程质量和经济利益相持钩,队以上领导集体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全面推行优质优价。

要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首先承包方需要与发包方在承包工程中进行承诺,保证工程在完工验收时可以到达怎样的标准,其次在施工前需要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要求工人严格按照标准从事作业。


·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吗
      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


·劳动福利待遇内容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福利待遇内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在我们的正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不管我们自己有没有过错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现实中当我们发生工伤事件用人单位有时候并不会为我们到劳动局上报工伤,用人单位人们劳动者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逃避责任了,事实上我们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一种,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可以证明劳动...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一、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


·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
      在我国,解决劳动纠纷遵循自愿原则,根据此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那么,在实践中,劳动纠纷有哪些处理机构呢?此外,如果劳动争议双方选择通过劳动局来解决纠纷,那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又是...


·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在法律上,究竟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时候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


·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按照程序要办理入职手续。这个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标准着双方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注意是事情不少,其中很多在劳动法中有法律依据。那么劳动法入职规定有那些内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劳动...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拖欠工资不管是发生在怎样的企业中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企业会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如果被企业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根据劳动...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就是薪酬,也就是劳动报酬。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一起在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促进生产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企业福利与工资、法定福利又有严格的...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此时由于申请主体的不同,法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