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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在夫妻双方欲离婚之时,一般是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故而此类案件在民法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是一个参考因素,若发现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的情形时会怎么处理呢?一、离婚后抚养费给不起怎么办?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可以减免抚养费的情形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首先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请求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额度,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断是否满足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对于满足的,可以适当的减少。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孩子的抚养费确定之后,是不能随意的变更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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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才有效
      相信当前大多数人对国家赔偿并不了解,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什么问题我们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有效时间是多长,不知道法院对此的审理有什么时间限制,所以在时间方面很多人会出现问题,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维护。那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时间范围内呢? 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开庭,审判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远高于结婚率。夫妻双方在对债权债务关系、孩子的抚养权等各项事项无法达成合意时,他们通常会选择委托律师向人们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那么,一般来说起诉离婚需要几次开庭,又需要经过怎样的审判程序呢? 一、起诉离婚需要开庭几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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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同居财产归属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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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吗? 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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