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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普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如果创业者召集不到合适的股东,那么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相关司法解释中还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有些朋友会咨询“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此类问题,但是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混淆了概念,下面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据公司法规定成立的公司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依据其他法律成立的企业不得标注“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有限公司的突出特点在于,建立了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的财产隔离制度,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别组织形式,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突出特点是一个人也可以开有限责任公司了,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适用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一般规定外,其特殊规定在于: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制;2、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制;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营业执照中须注明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设立股东会,股东决定由股东将签字后的书面文件备置公司即可;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每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个人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人有限公司,可能并不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证明时,确认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综上所述,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表述是不标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公司的特殊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不是公司,经营和管理相对比较灵活。一人有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时需要证明自己的财产和公司财产想独立,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中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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