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房产在我国的价值很高,而这往往也成为了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分割裁判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此时涉及到的裁判规则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根据《婚姻法》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中六种常见的房屋产权分割裁判规则总结如下:
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出卖时,以出卖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而不以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该房产涉及贷款,应先将贷款部分除去。
第二种: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清全部购房款,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款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款购得的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确定证据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为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就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第五种: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六种: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上述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支付部分购房款,而主张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支持分割,即房产证上未登记名字的一方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是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其权益法院也是无力保护的。实践中,由于房产的情况多种多样,因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具体进行分割,那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至于离婚房产分割裁判规则,上文中我们也做出了总结,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但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时候,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面也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因为房屋拆迁解除合同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必须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做好相关事项的协商处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一般情...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违约行为是哪些
      我们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保障。当碰到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才能有效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规定了违约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呢?为您进行解答。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房屋转让其实可以算是进行房屋买卖,此时涉及到交易,自然当事人就需要达成一致,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而在需要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时候,很多当事人反应自己不知道要怎么写协议才好。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转让协议范本一份,帮助各位了解相关知识。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本协议双方当事...


·房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房产抵押登记是什么部门办理的 一、房产抵押登记是什么部门办理的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关于房产分割的认定?   一、房产类型的划分   房屋类型的划分根据其划分标准有不同的类型表述,可以依据房屋用途进行分类,可依据房屋性质进行分类,也可按照房屋结构进行分类。对于离婚案件处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实践中按照房屋产权的不同进行分类,一般包括商品房、...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少的农村居民打算卖掉在农村的房屋到城市居住。在我国,房屋买卖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农村亦是如此。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农民房买卖的有效条件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


·一、深圳市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深圳市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户口本上的人为一家庭,深户可以购买2套住房(包括房产:民房,商品房和福利房等)。非深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孩子已经另开户口,算...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一、房屋立遗嘱书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有效条件: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


·买的期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
      买的期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