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司法程序也会乱套。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求,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条款做出了好多修订。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以看出,我国的刑诉法中,再决定是否立案的时候,会对立案材料进行接收、审查、最后决定是否立案。一般来说,只要涉及到了刑事案件,肯定都会立案侦办,进行法院诉讼。一些特殊情况除外。其实,刑诉法规定立案条款,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国的司法建设。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年轻人正在积极的创业,开办公司,在公司的正常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债权债务,有的时候需要用到债权债务询证函,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关于...


·欠钱7000不还怎么办?
      欠钱7000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
      什么是次级债 次级债有哪些分类一、次级债含义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


·银行存款如何认缴注册资本金?
      银行存款如何认缴注册资本金?对于公司的认缴注册资金要求了注册资本的总额,同时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公司银行上的资本应该相对应,当然认缴制的公司可以不用登记实收的资本,相关的验资证明文件也可以不用索要,但一定要合法。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


·债权债务如何写明
      当企业发生有关债权债务时候,一份债权债务的相关说明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份说明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帮助大家解决一些问题,这个说明除了要把双方的一些信息写全外,更重要的是要对里面的约束内容表达清楚,同时也要具有法律效力。债权债务说明写法:1、一定要有的是投资人的信息,投资人是中国...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


·要想成功讨债要满足什么条件
      借贷关系在现今社会是普遍存在,随之而来的便是讨债事项的兴起。有的债权人为了讨债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但也不一定会成功。而债权人要想成功讨债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债权人讨债时不能空口无凭,而如果债权人有了债权凭据如何讨债才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要想成功讨债要...


·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一、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执行,如果已经过户完成,同时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应当立即通过诉讼索要尾款! 如没有完成过户流程,及物业交割流程,应当在对方全额支付房款后,再去配合买方完成过户交易及物业交割! 房...


·民间借贷一分息怎么算
      按年息1分,折合年利率10%;按月息1分,折合月利率1%,年利率12%;按日息计算,折合日利率0.1%,月利率3%,年利率36%。民间借贷几分利是这样算的,比如2分利:1、按年息算,表示年息20%,借10000元一年需要支付利息2000元。2、按月息算,表示月息2%,年息24%,...


·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一方借钱大部分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家庭支出,或者是以夫妻共同名义借钱,都是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