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陷阱,这就要求购房者足够的小心注意了,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现实中,有的人为避免利益受损,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从法律角度分析,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二手房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二手房律师吗
二手房买卖有必要请律师吗?这不是必然的。很多情况下由于购买者、卖房者自身的条件限制,在买卖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不能会去注意,如果稍不加注意就可能被不良中介或者对方钻空子从而损害权益,而且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的行业规则,对于不是经常买卖的购房者和卖房者来说,很可能掉进对方的陷阱,在签订合同时也会被对方所左右,从而损失自己的利益,这时请律师就是有必要的。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能够非常小心并且也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也可以不必请律师。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律师的职责
律师主要做好以下十方面的内容:(一)出售方是否为房屋合法产权人,产权性质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二)出售方是否拥有处分房屋的权利,包括其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是否与住房单位有产权份额划分,其单位员工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其房改购房合同是否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出售该房屋等;(三)房屋是否已被出租、抵押、转让、赠与、出卖给他人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而使本转让行为无效;(四)房屋是否存在欠缴房改售房价款情形,取得原售房单位同意出售方售房的书面意见;(五)出售方是否有欠缴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等应缴费用之情形;(六)房屋是否被查封,房屋所在地区是否将被拆迁;(七)购买方的资信状况;(八)起草、谈判、修订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附件等;(九)代理买卖双方对价格评估申请异议复核程序;(十)交接时,审查房屋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转让合同的承诺条件。因此是否聘请律师,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如果自己确实不好处理二手房的问题,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也是可以的。若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那么此时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大量的租赁行为也引发了大量的租赁问题,在房屋租赁尤其是商业用
      大量的租赁行为也引发了大量的租赁问题,在房屋租赁尤其是商业用房的租赁过程中,在正常或非正常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通常会由解除发起方先出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证件号码: ) 代理人: (证件号...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
      一、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可以吗? 买房子收入证明盖假章不可以,买房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用来体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收入证明的一般模式为月收入,包含税前工资、津贴、奖金。不同银行的收入证明格式有差异,而且开收入证明时有的公司有自己固定的模板。收入证明不可以盖假章,一是盖假...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加之该房产性质为...


·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婚姻是自由的,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商讨觉得确实不合适继续一起生活,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处理,特别是价值较高的房产上值得我们注意。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范本内容及房产公证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离婚房产公证书样本内容 离婚公证...


·一、婚后按揭买房未还清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按揭买房未还清离婚后归谁?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2、出租人的解除权。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


·新婚姻法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一方死亡房产怎么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


·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很多有钱人手中都有多套房子,他们通过买卖房子来获取中间差价,达到资金升值的目的。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各种税费后,就应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套房和首套房在交易费用上有所区别,那么二套房过户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 ...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
      我们都知道,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并将其质押在银行,只有还清所有按揭贷款后领回房屋他项权证并换取房产证,此时才能表明个人拥有房屋的全部权利。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