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诉讼案十分普遍,其中抚养费纠纷占很大一部分比例。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若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不与其生活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若对方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因故无法支付或有支付能力仍然拒绝支付,可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变卖财产等。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及解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 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 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二、法院如何执行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 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 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 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 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父母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 抚养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四、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好其中一方给付抚养费但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或变卖其财产。但子女接受抚养费的条件必须是未成年且经济未独立。抚养费根据经济水平、月收入算比例确定,包括教育经费、生活费等,根据情况协商给付部分或全部。子女对于抚养费可提出其他合理的要求。关于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等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夫妻离婚一方外遇怎么分财产?
      夫妻离婚一方外遇怎么分财产?1、夫妻离婚一方外遇怎也依旧需要平等的协商后分割财产,法律关于夫妻共同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


·2023独生子女证还办吗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办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


·重婚罪小三会判刑吗
      重婚的前婚姻是一种合法婚姻,这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重婚的婚后可以是合法婚姻或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如果您有配偶并且已经结婚,或者知道其他人有配偶并且结婚,您将被判处不超过2年的定期监禁或刑事拘留。在实践中,许多小三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如...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因此就会选择单独的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做也是有好处的,能够比较清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具体签订该协议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那到底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忠诚协议的效力
      1、 “忠诚协议”通常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订立的,关于夫妻双方应该恪守相互忠实的义务,如违反,则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精神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空床费协议”、“青春损失费协议”、认罪书、承诺书都是其形式。 2、法律界对于能不能单独诉请履行夫妻忠诚协...


·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
      ?男女在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样要是打算离婚的话,则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离婚途径的选择,那现实中夫妻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因分居起诉离婚条件。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没有分居证明,就应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对离婚的界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户的问题。那您知道夫妻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


·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需不需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纠纷问题在当前比较常见,导致离婚纠纷出现的原因无非是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问题,其中抚养权纠纷问题最为复杂,会导致多种情况出现,而且有多种情况存在,一般情况下都无法协商完成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所以都会从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那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还需不需要提供呢,抚养费的标准是什...


·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怎么写?
      离婚后孩子分给了对方,本以为对方可以好好照顾孩子,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生活。结果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孩子并没有得到好的照顾,甚至受到虐待,心急如焚的你不知所措。这时候,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起诉变更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离婚后孩子的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