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贩卖儿童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这主要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如今,我国对这样的行为打击是比较严厉的,只要构成贩卖儿童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中对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二) 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三)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采用偷盗的方式使婴儿脱离其监护人的监护,有时候公安部门打拐时解救被拐卖儿童,因为婴儿没有认知能力,没有办法找到婴儿亲生父母,给被拐卖者造成终生遗憾。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这是指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为制止被拐卖人或其亲属的反抗而实施捆绑、殴打行为,或者被拐卖人及其亲属因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拐卖中的殴打、侮辱、虐待、强迫卖淫、奸淫等行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击,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况,包括引起自杀在内。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回归之前的台、港、澳地区,香港、澳门已经回归中国,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通过上文的分析,相信您也已经知道贩卖儿童罪在我国其实算是重罪了吧。根据《刑法》中关于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此罪的起刑点为5年有期徒刑。而在罪刑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还要并处没收财产。



·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如何对抗税罪进行认定 与妨害公务罪有何区别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试图想通过暴力威胁的方式来拒不缴纳税款。殊不知这种情况已经很可能符合抗税罪的犯罪构成,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不过实践中要如何对抗税罪进行认定才好?我们你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如何对抗税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该罪,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


·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一、对抢劫杀人怎么定罪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此类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历来都是严厉打击的重点。 抢劫罪是一种既...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怎么处理1、如果行为在外国,外国已经立案侦查,按照外国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外国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也...


·非法跟踪他人怎么量刑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隐私权,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侵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行为人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例如未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或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行为...


·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
      一、假释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假释属于刑罚执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


·刑事抗诉不会抗会加刑吗?
      刑事抗诉不会抗会加刑吗?有可能加刑。《 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一、逮捕时怀孕羁押期间流产是适用于死刑吗?
      一、逮捕时怀孕羁押期间流产是适用于死刑吗?流产的妇女视为怀孕的妇女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流产的妇女也视为怀孕的妇女,依法...


·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