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公司法人和分公司有什么具体区别?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子公司法人和分公司有什么具体区别?

子公司是部分股份被其他公司控制的公司,分公司是自身对业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仍是附属公司。从关系上来说,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子公司是其母公司的附属,和母公司有联系但可以独立经营,相对分公司的关系来说有独立性。他们有很多区别,那么子公司法人和分公司法人有什么具体区别?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一)法人、经营的区别

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无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无此限制。设立子公司与设立一般公司要求大致相同。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是撤销分公司的由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设立分公司的公司在年检时应当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子公司可以独立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为自己的经济活动独立的承担后果,而分公司没有这项资格。其实他们的区别你就看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就行了。

(二)法律地位区别

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责任承担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设立方式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三)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四)税务系统区别

子公司对税务系统是独立的,分公司对税务系统是附加在母公司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对外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其投资人可能是多个法人或个人,投资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其法人是总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债权债务不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总公司是唯一的投资人。

在税收方面,子公司和分公司是没有区别的,税收的确定是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性质有关,与其组织形式无关。当然,企业无力承担缴纳税收义务时,税务机关在强制执行时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可能在追缴权方面会一些不同。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一)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最低注册自己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人民币30000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最主要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和自己的章程,子公司法人资格和章程都是具备的;分公司有范围限制,子公司没有;子公司有自己的税务系统而分公司的系统在母公司;纳税方面则无区别。设立公司时可考虑盈亏和税收,分公司还可向子公司转化。若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如何办理?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如何办理?现在社会上许多注册的公司都会因为公司内部原因选择进行法人变更,法人变更是将原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他人的一种程序,那么现在办理法人变更需要很多流程比较麻烦,就会有专门为法人变更代办的机构出现,那么北京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如何办理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经理是否可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经理是否可以?每一个公司的成立之初就会设定一个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做出主要决定,当然如果公司遇上什么问题和麻烦也需要法定代表人第一时间站起来解决问题,众所周知,董事长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再合理不过,那么如果代表人是经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公司...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数的普通员工并不清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可以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始终是相互相依的。在担任法...


·一、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一、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协商或者是诉讼等都是可以解决夫妻公司财产问题的方法,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并且也愿意继续共同经营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有关处理夫妻财产的规定,直接分割双方的股权比例;而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只能转让出资,而不得抽...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起诉公司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起诉公司影响: 1、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给钱。 2、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示社会。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个人名下公司的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


·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分析
      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分析现实中,许多企业没经营多久就要面临倒闭,而有些企业没有倒闭反而越经营越好。相信这些疑惑在人们的心理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那么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1、 算术没学好。一项售价在能为公司创利的产品...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
      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限制么? 一、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规定?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当今社会是提倡自主创业的时代,有很多人都想自己当老板,想成立自己的公司,那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的我们整理了适用于我国各地区的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让您少走弯路,请继续阅读。 一、公司注册流程 (一)工商局核名 名称想好后,就要到核名...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