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的工程是人民的社会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质量存在瑕疵的工程会使人们的社会生活存在风险,故而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国家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砖砌体等工程的质量提出了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呢?
一、 砖墙砌体工程施工质量一般要求有哪些?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2)砌筑时,砖应提前l~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 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5)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l%的起拱。(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7)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8)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9)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二、砖砌体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1)横平竖直
要求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对齐,无游丁走缝。所以砌筑时必须立皮数杆、挂线砌筑,并应随时吊线、直尺检查和校正墙面的平整度和竖向垂直度。
(2)灰浆饱满
要求砖砌体水平和竖向灰缝砂浆应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检查时,每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掀3块取平均值。灰缝应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的宽度一般为10mm,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小12mm。根据门窗洞口、过梁、圈梁、层高等设计要求的标高,在保证砖砌体竖向整皮砌筑的前提下,可确定水平灰缝厚度和皮数杆上每皮砖的高度。
(3)错缝搭接
砌体中的砖块应相互搭砌,无论表面或内部都不准出现通缝(上下二皮砖搭接长度小于25mm皆称通缝),以加强砌体的整体性。为此,应采用适宜的组砌方式。
(4)接槎可靠
砖墙结构原则上应同时砌筑,以保证其整体性,但由于施工的需要,常常不得不做临时间断(即留槎),过后再接搓补齐。接槎处的砌体的水平灰缝填塞困难,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砌体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接槎时,必须先将留槎处的表面砂浆清理干净,再浇水湿润,并保证砂浆饱满,灰缝平直通顺,使接槎处的前后砌体粘成整体。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法律规范对砖砌体工程的厚度、长度以及清洁度都有较大的要求,这也就回答了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这个问题。对于那些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是无法验收合格的,故而也就不能交付使用。



·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随着用人单位的员工管理意识不断增强,管理制度也更加规范、严谨,许多单位都要求新招聘进来的员工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资料,既是为了员工管理的需要,也是为了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员工,那么,如果入职要提供工资单怎么做呢? 一、入职新公司是否必须要缴纳旧公司的工资单 1、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


·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
      女性职员在请产假时,一般会顺带请哺乳假,对于申请哺乳假的情形,职员是可以照常领取工资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职员由于不知道哺乳期《劳动法》规定是怎样的,故而在生育孩子后,不能享受到该待遇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


·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很多人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工作较长时间后,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劳动者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获取相关赔偿。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是怎么规定的呢?可参考下文。 1.要对未签劳动...


·私人雇佣能申请工伤吗?
      私人雇佣能申请工伤吗?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雇佣关系下的赔偿须参照人身损伤赔偿标准进行,还需进行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在我们进行计算工资的时候,处理一般的基本工资之外,我们的工资还是有很多的其他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另外,有一些人会问到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这个一个问题,那么,到底工资福利待遇都是包括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如果我们不幸发生工伤了
      如果我们不幸发生工伤了,一定要先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工作单位未给我们缴纳工伤保险,我们可以直接向工作单位申请赔偿。工伤等级分为1至10级,最严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10级,1级至4级为劳动能力全部丧失的工伤等级。那么,如果被认定为4级工伤,...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当我们身边有人在工作当中出现了人身危害的时候应该去哪里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又怎么进行工伤申请呢?今天我们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方面...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
      成都劳动仲裁程序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是生活中发生的最普遍的争议之一,那么若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呢?您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协商和调解,由职工和单位达成自愿协议来解决问题,这两种解决方案的优点是速度快,效果好。但若协商和调节失败,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那么成都劳动仲...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工厂倒闭怎么办?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一、工厂倒闭后员工的工资怎么结算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


·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实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并且这样的义务还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而消灭。但也有那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现实中,要是生父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