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3、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非常复杂,这点需要格外注意,具体来说:(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虽然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当分别根据刑法关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被控贷款诈骗罪,不妨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用最科学有效的法律手段,帮助你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担保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大学生消费观比较超前,目前很多网购平台都支持分期付款。一些大学生买手机的时候,由于手头紧张,往往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有的平台出于非法目的,利用手机分期付款进行套现诈骗,给不少大学生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


·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借款纠纷...


·一般来说借条是签署还是签订?
      一般来说借条是签署还是签订?一般来说签订借条、签署姓名,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按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


·离婚时对方有赌债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有赌债怎么办?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主要风险的风险有:触及到个人信息、资质、管理、资金与技术风险。由于网贷平台实质上只是中介机构,进入门槛低,审批手续比较简单,几万元就能注册。因此,网贷平台正处于鱼龙混杂的格局。新平台不断涌现,伴随着业内出现不少问题。二、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从程序上来讲,债权人应当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债呢?债权人要想成功通过诉讼追回欠款,就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资料才行。具体来讲,债权人通过诉讼讨债需要有哪些证据?本文将为您一一进行...


·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现代社会中,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个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而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所以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那么,对于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简单来说,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借...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一、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个人债务是指当事人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个人承担偿还或支付的义务之债,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当然,它也可以笼统成为所欠的钱;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一、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