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比较严格。那究竟如何认定适用缓刑?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适用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二、认定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
(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2)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认定适用缓刑制度要注意,同一犯罪中,优先考虑适用缓刑的情形: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需要注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要是在认定适用缓刑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伤害罪办案流程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正规流程是什么?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哪些情形不得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假释的情形。那哪些情形不得假释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


·普通打架会行政拘留么 拘留条件是什么?
      普通打架会行政拘留么 拘留条件是什么 一、双方打架都要被拘留吗? 如果没证据,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你构成轻伤,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样,如果他最终也被认定轻伤以上伤害,你也要负刑责,如果不够轻伤,则被治安拘留。 如果现在你已确定为轻伤,他没构成轻伤,对他应该是不利的,因为...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不能逃脱,毕竟它是触犯刑法规定的一个具体的罪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犯罪预备的特征的是哪些
      犯罪预备的特征的是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听到那些地方文物又被涂鸦的新闻。因此,为了保护名胜古迹,我国制订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于这一犯罪,广大群众接触不多。有人会问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几年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所...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口头性骚扰不构成犯罪,只能进行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具体是多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


·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
      如何需要发展的企业单位,都会采取集资等方式获得资金,一些企业单位的职员为了更快的获得资金,会在资金是实施诈骗行为。对于此种行为,在经受该人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后,是否会将所有的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呢? 一、集资诈骗参与人都认定为犯罪? 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吸毒拘留一般是多久?怎么处理
      为了遏制毒品危害,目前我国对吸毒行为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状态。一般来说,吸毒者被抓后会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那么吸毒拘留一般是多久?吸毒被抓一般怎么处理?我们简单整理了有关材料,下面我们和我们一起进行相关了解。一、吸毒被抓一般要拘留多久?弄清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