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下面主要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进行了一定的解读,以加深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
随着商标法的不断修改与改革, 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一些成功做法得到了商标法的肯定, 民事司法保护的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一)人民法院作为唯一的处理民事赔偿案件的审批机关, 将受理一些有争议的商标权民事赔偿纠扮案件。行政机关不再对民事赔偿纠纷进行决定。(二)在证据可能减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们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受理后48小时内作出决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三)商标注册人或利害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们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及申请临时性禁令。(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其中所得利益或者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五)商品的经销者对所经营的商品负有合法取得和告知商品来源、提供者情况的法律义务,销售不明知是侵权商品,又不能证明所经营的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应依法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六)侵犯商标权依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等民事法律责任。综上所述,通过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从而有利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以运用司法手段进一步维护切身的利益。此外,面对一些复杂的问题时,人们也可以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采取科学的法律方式处理好相关方面的问题。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一般围绕专利而产生的纠纷我们就称之为专利纠纷,由于专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在实际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就是比较麻烦的。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要进行举证。那实践中,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 任何类型的专...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如今,盗版和山寨产品横行,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是造成了很大损害的。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那么此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


·《商标法》侵权行为有几种?
      我国《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使用相同或者是近似商标的、销售侵犯商标权人商标所用商品的、伪造或者是销售假的他人商标的、为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商标权提供便利或者是帮助行为等,一般来说,只要是因商标而造成了他人的损失的,就可能会构成侵权。一、《商标...


·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但是还是有一些疑惑困扰着您,如专利权转让程序怎么走?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被控侵权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原来的专利侵权案件并非一定得中止审理。目前人民法院的具体做法是:1、对于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侵权...


·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现在,随着“互联网 ”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重,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通过网络来实现,各类APP也随之被开发出来,方便了人们生活。作为软件开发者,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讲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吗。 一、软件著作权需要登记的依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2023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


·一般作品版权申请在哪里办理
      一般作品版权申请在哪里办理?版权申请在当地的版权局,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 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是属于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实践中有这样一类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委托作品,相信您都清楚,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著作权一般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这就需要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分析。 一、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委托合同有...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