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双方离婚后,依然要继续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尽到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双方可以进行协商,通常都是按月支付,以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有时候,双方为了省事,也会确定一次性支付。那么,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支付费用一般是按固定工资的20%-30%支付,也要根据相应实际情况;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体数额也可以先行协商。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离婚双方应该将抚养费支付方式写到离婚协议书中,如果是按月支付的,则一般是对方月工资的30%。当然,双方也可以商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样会减少不少麻烦。具体到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要多少钱,双方可以根据经济条件、收入情况及抚养孩子成本等因素确定。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主体便是夫妻双方,不论夫妻双方采用何种财产所有制,夫妻双方都享有这种法定的家事代理权。 在我国婚姻法修订之后,事实婚姻已经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它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的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确切的...


·一、结婚之前是否必须要婚检?
      一、结婚之前是否必须要婚检?结婚双方是否进行婚前体检,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国家再也没有以前那样的强制要求了。当然,现在为了婚后健康生活着想,鼓励婚前进行身体的全面检查。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就离婚了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离婚在中国已经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离婚时的财产问题是人们在离婚的时候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呢?今天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一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离婚赡养费这一说法,在离婚...


·家庭财产的特征包括哪些?
      我们经常听到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词。我们知道,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那么,家庭财产的特征包括哪些?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以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家庭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判
      不得不说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但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即使是过错方此时也是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一般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一、争夺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是需要请律师的。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


·如果没结婚证有小孩判给谁呢?
      如果没结婚证有小孩判给谁呢?这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受同样的权益。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若是要分手,孩子归谁抚养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一般以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来抚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没结婚证有小孩判给谁规定是什么一、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因此在这方面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那要是夫妻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1、夫妻协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变更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其抚养权是跟随其中一方的,但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的改变而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那么变更抚养权需要公证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变更抚养权需要公证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