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难以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很多人误以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常常混为一谈,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立案后,若构成抢夺罪,就要判刑处罚。那么,此时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也是数额犯,一般来讲(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1、数额达到1千元以上不满3千元,一般可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数额达到3万元,一般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增加刑罚量的情节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多次抢夺或抢夺多人的;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在重要的大型会展、运动会等公共活动场所抢夺的;抢夺致人人轻微伤、轻伤的。4、减少刑罚量的情节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夺的;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对抢夺犯罪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次数、犯罪动机、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如果您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且情节较轻的,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您争取从轻处罚。关于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古有“杀人偿命”,而现代社会对于故意杀人罪同样是严格惩罚的。那么一个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需要请律师尽可能减轻处罚吗,即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 如果的确是故意杀人罪,并且也没有其他情况,比如冤枉、比如被迫、比如过失、比...


·盗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盗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多久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


·犯罪分子哪些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可以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


·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一样吗?
      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一样吗?盗刷和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是不一样的,因为盗刷和诈骗本身就不是一个罪责,所以可能受到的量刑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无罪辩护对被害人是否有伤害
      一,无罪辩护对被害人是否有伤害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


·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应该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掌握的材料,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立案。只有案件得到立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侦查工作。目前,刑事立案是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那么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条件...


·制造枪支弹药罪判几年才可以放出来
      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按照《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有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实际上是令公检法机关和普通公民都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如果身为孕妇的话,更应该爱惜自己和孩子,不应该搅在刑事犯罪当中的。正是因为孕妇的这种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怀孕也有着特殊的规定。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刑事诉讼...


·招摇撞骗罪中的数额巨大指多少?
      招摇撞骗罪中的数额巨大指多少? 一、招摇撞骗罪中的数额巨大指多少? 当招摇撞骗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时候,虽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具体适用,但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当然有些地方自己规定了一些“情节严重”的标准,比如浙江省规定 (1)招摇撞骗5次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