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签订的是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协议,虽然合同与协议在实践中使用的都是比较频繁的,但在不少人的眼里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那究竟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由于合同各种各样,性质、种类的不同,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不一样的,但概括起来,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认由谁享受权利,由谁承担义务。合同中不仅要把当事人都写进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如建设工程合同要明确规定发包人的名称和住所,也要明确规定承包人的名称和住所,法定的资质等级。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表明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与要求。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不同性质的合同,其标的也不一样,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所提供的劳务,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承包人承建的工程项目等。

3、数量。数量是标的量的规定,是对标的的计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的尺度。合同的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标的数量是通过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来衡量的,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统一计算方法。订立合同时,标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必须合法、准确、具体。不要使用一车、一箱、一筐、一堆等含混不清的概念。

有些标的物由于物理属性可能会产生自然增减的情况,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理磅差、正负尾数、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等。

4、质量。质量是标的的质的规定性。质量是指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状况。标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劳务质量。产品和工程质量可以根据自身的物理、化学、机械和工艺性能等特性,以及形状、外观、色彩、气味等方面来判断。劳务质量可以根据劳动成果、服务态度等来判断。

质量指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质量标准要规定具体、详细。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签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对于双方约定提交样品的,如果能够保存,双方应将相同的样品(经双方签封)各自保存一份;如果不易保存,应将样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质地等详细记录清楚,各存一份,以作验收凭证。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取得标的物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标的物本身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价款也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报酬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提供劳务或者劳动成果的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一定要规定明确具体,如某年某月某日。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和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履行义务的地方。它关系相关费用的负担,风险的承担,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等,也关系到合同当事人责任的承担,是合同是否已经得到适当履行的重要依据。合同必须对履行地点作出明确规定。

履行方式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包括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如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是时间方式;送货、自提、代办运输是行为方式,结算用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现金等也是行为方式。凡代办运输的,还要明确规定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及到站(港)的准确名称和运杂费的承担。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解决争议的方法。争议又称纠纷。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

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

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

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

二、合同和协议的区别

合同是一种比较正式化比较严谨的契约,而协议更趋向于口头化。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您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至于您说的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但其实协议和合同就是一回事,只不过在名称上有些许不同,实践中双方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将约定好的内容固定下来,此时签订合同也可以,写成协议也是没有问题的,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这样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么? 抵押合同是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未成年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2、八周...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报警处理,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是最理想状态。不能追回赃款的,可以起诉签署合同的另一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 1、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是指...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为了保护赠与合同的利益,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特定类型的赠与合同,如公平合理的赠与合同。然而,许多人会误认为,所有的赠与合同都必须在公平的情况下履行,但并不是所有的赠与合同都是不能撤销的。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1、原则上,公证合同不能撤销,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的法律撤销可以...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实际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诈骗的数额。那一般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224...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


·合同到期后可以辞退人吗?
      合同到期后可以辞退人吗?合同到期后可以辞退人,但是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合同必须经当事人签字才生效,如果合同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